重庆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关于招聘
各研究中心负责人和科技骨干人员的启事
重庆市科学技术研究院(重科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正厅级事业单位,是集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成果转化、人才培训和国际交流为一体的工业技术综合研究机构,是中国西部最大的省级综合性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服务机构。重科院的成立,旨在加快优化重庆科技资源配置,集中力量形成具有优势学科领域的研究基地,提升科研开发机构对重庆产业发展的技术支撑能力和服务能力。
重科院辖有“重庆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所”、“重庆光学机械研究所”、“重庆市生物技术研究所”、“重庆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重庆硅酸盐研究所”、“重庆高技术创业中心”、“重庆机电设计研究院”、“重庆食品工业研究所”、“重庆市机械工业理化计量中心”等9个研究所和“重庆模具研究中心”、“重庆工业自动化研究中心”、“重庆新材料研究中心”、“重庆汽车(摩托车)零部件研究中心”、“重庆生物医药研究中心”、“重庆石油化工研究中心”、“重庆科技检测中心”、“重庆科技项目评估与交易中心”等8个中心。研究院设立了“重庆市应用技术有限公司”作为转制所国有资产的管理公司。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8个研究中心负责人和科技骨干(具体岗位附后)。
一、招聘条件
(一) 中心负责人
1、学术造诣深厚,学风严谨,在本学术研究领域取得国内外公认的重要成就或主持过重大科学研究工作,或主持过有重要影响的科技项目(工程)。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带领本研究中心相关各专业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对本研究中心建设和学术、技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梯队建设,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具有3-5年管理工作或带领团队工作的经历。
3、从事科研一线工作5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或担任博士生导师)。
4、身心健康,首次受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5、国籍不是中国的科技人员申请中心负责人必须保证在重庆的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9个月。
(二) 学术带头人和科技骨干人员
1、从事科研一线工作3年以上(学术带头人要求5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
2、负责过国家和省部级科技项目或参加过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或重点科技项目。
3、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或有重要应用价值的专利,学术带头人要求取得过有重要影响的科技成就。
4、国籍不限。
二、岗位待遇
详见重科院网站中《重庆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若干优惠政策规定》。
三、应聘材料
1、填写《重科院人员应聘登记表》(从重科院网站下载表格);
2、个人基本情况介绍材料(包括学习简历、工作简历和配偶、子女的简要情况);
3、科研成果材料(包括论文、专利、标准、获奖等情况)
4、证明材料(包括提供五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登记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专著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和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等)。
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杨柳路2号重庆市科学技术研究院组织人事处
2、联系人
龚 亮 023-67300686
刘万伟 023-67300318
E-mail:casthr@cast.gov.cn